本网讯(吴晟)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一路居心危险案,一审讯处被告人朱旁友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19日上午11点摆布,被告人朱旁友在自家房子与饶某田的交壤位置修水坑,饶某以影响本身农田浇灌为由禁止朱旁友,在此进程中两边产生拉扯,朱旁友将饶某打伤。经法医判定,饶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14年12月19日,被告人朱旁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4年12月20日,在本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主持调整下,被告人朱旁友的家眷与被害人饶某告竣和谈,由被告人朱旁友一次性补偿被害人饶某的医疗费等各�ǿ�����项经济损掉总计人平易近币28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动暗示体谅。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旁友居心危险他人的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动已组成居心危险罪。鉴在本案系邻里胶葛激发,案发后被告人朱旁友有自首情节且补偿被害人的各项损掉,并获得被害人的体谅,具有悔罪表示,依法可从轻惩罚并合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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