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丁梅 曹友喜)没事出国转一圈,卖些本国的商品,趁便不雅光旅游,是件挺夸姣的事。但假如本身不打点真实的护照,不法出境的话,就会被依法究查刑事责任。2015年5月2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胡宏兰管束一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千元。
1955年诞生的胡宏兰在2009年利用蒙城县楚村镇常兴社区居平易近在某某的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后背反国(边)境治理律例,以子虚身份打点护照,并在2009年至2010年前后五次前去澳门、泰国、马来西亚进行销售小商品勾当。案发后,被告人胡宏兰在201�ǿ�����5年4月1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宏兰背反国(边)境治理律例,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动已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胡宏兰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