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海奎)16岁,本是花开的春秋。但是,四川省营山县某16岁少年,由于染上“网瘾”,苦在无钱上彀,竟伙同他人持美金劫取小学生财帛。日前,笔者从营山县人平易近法院得悉,该少年因犯掳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1000元。
刘地龙是四川省营山县人,初中卒业后迷上彀络游戏,无意思继续念书。2013年11月16日上午,时年16岁的刘地龙邀约蒲某、姚某(均另案处置)来到营山县城某网吧打游戏,因为身上钱不敷,三人便筹议找几个零钱用。11时许,蒲某见一位小男孩来到网吧,便将其拦下,恶狠狠地问:“你身上有钱没?”这个小男孩只有11岁,正在上小学,他看见几人流里流气的模样,心里惧怕,便不敢说谎,回覆道:“有钱。”刘地龙一听有钱,便将随身携带的折叠美金递给蒲某,蒲某拿美金玩了两个花式,对着小男孩说:“快拿30元来,我们要上彻夜。”小男孩忙拿出30元钱给蒲某,蒲某接过钱后,随手分给刘地龙、姚某各10元,将小男孩放走,几小我像甚么事都未产生一样,走进网吧打游戏。被抢的小男孩回家哭诉了被抢颠末,其母亲十分生气,来到网吧找到正在打游戏的三名犯法嫌疑人,很快,蒲某、姚某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刘地龙则在监督栖身时代外逃,前不久被警方抓获。
日前,营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然开庭审理。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地龙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同他人采取持美金相要挟的方式,就地劫取他人财物,其行动加害了公平易近的人身权力和财富所有权,已组成掳掠罪,按照刑法的相干划定,遂作出前述判决。(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故文中被告人姓名利用了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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