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饶国君)6月4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公然判处一路“敲车偷盗”案,一审以犯偷盗罪判处被告人周润青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李道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千元。同时,责令两名被告人退赔多名受害人的损掉。
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周润青零丁或伙同李道明在云阳县屡次采纳砸车窗的体例实行偷盗。此中,被告人周润青零丁实行偷盗8起,偷盗金额29220元;被告人周润青与被告人李道明配合实行偷盗3起,偷盗金额5453元。据两名盗车贼供述,他们选择作案方针首要为停靠在背街荒僻处的私车,这些处所没有人照看、没有监控举措措施,有益在作案到手,还可以安心分开,采纳的手段是操纵石头、锤子砸毁侧门或后方玻璃,然落后入车内偷盗财物。除窃取的现金外,他们还窃取珍贵物品、手机、电脑、银行卡等可以变现的工具,此中周润青在云阳县第三低级中学后门四周砸开的一辆车上有银行卡,他用这张卡在柜员机上成功取款2万元。别的,李道明在云江年夜道烟草公司门前将王某某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一辆越野车砸开后,盗走车内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一瓶“谭家村”牌白酒,乃至连一条“南京”牌九五至尊卷烟亦卷而怀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润青、李道明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偷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其犯法情节和社会后果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件也表露出社会监管的亏弱,私车年夜量增添需提高公家庇护意识和规范停放,不要为犯法份子留可乘之机。以私人车为方针,采纳损坏手段实行偷盗财物,属在最近几年偷盗�ǿ�����案的一个新特点、新动向,值得社会的遍及留意和有用防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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