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招子文)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因为贪玩停学在家,曾因妄想小廉价贩毒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再次走上了贩毒�ǿ�����的道路。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平易近法院以销售福寿膏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晶(未成年,假名)有期徒刑10个月,并惩罚金1000元。
诞生在1997年9月的黄某晶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因贪玩念书至初中一年级便停学在家,又因妄想小廉价贩毒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帮忙年夜伯打工,每个月收入1000至2000元,但在外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服从怙恃教诲,成果再次走上贩毒道路。
2014年12月7日21时许,吸毒人员吴某找黄某帮手采办福寿膏氯胺酮,黄某随即打德律风给黄某晶,两边商定在防城区商品一条街与人平易近路交叉路口的一家咖啡厅进行买卖。22时许,黄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吴某达到商定地址,与黄某晶会晤后,3人走进该咖啡厅洗手间。黄某晶将此中一包氯胺酮交给吴某,对方将100元交给他。这时候,公安平易近警忽然呈现,将完成买卖的二人就地抓获,并从吴某身上缉获氯胺酮1小包(净重0.87克),从黄某晶身上缉获氯胺酮2小包(共净重16.94克)和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晶疏忽法律王法公法,背反国度对福寿膏的管束,明知是福寿膏而销售,其行动已组成销售福寿膏罪。鉴在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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