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进 邱梅珍)交通平安问题一向是社会存眷的热门。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一路刑事案件,被告人万小华驾驶灵活车挂到电线,致车箱内一人灭亡,组成交通闯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4日,被告人万小华受雇开车拉稻谷,被害人王某受雇装稻谷。因为稻谷数目浩繁,致使货色超高,而万小华此时并没成心识到乘载超高货色的风险,照旧驾驶该变型拖沓机拉稻谷,王某则乘坐在该车车箱上。当车辆行驶至塘湾镇港西村一路段时,失慎挂到电线,导致乘坐在拖沓机车箱上的王某摔倒下车,后王某经急救无效灭亡。经贵溪市公安局交通差人年夜队认定,被告人万小华在本次变�ǿ�����乱中负全数责任,被害人王某不负责任。案发后,万小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被害方就补偿问题告竣了调整和谈,获得了被害人家眷的体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小华背反交通运输治理律例,因此产生重年夜交通变乱,致一人灭亡,其行动已组成交通闯祸罪。为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万小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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