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储德水)一推拿店蜜斯到另外一推拿店内闹事,破坏电电扇等财物,蜜斯们的伴侣却为此胶葛聚众斗殴,导致一被害人灭亡。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审理一路聚众斗殴罪,斗殴积极介入者潘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查明,2011年8月30日晚,“水晶心”推拿店的几名蜜斯到乐某(已判刑)经营的教育宾馆推拿店闹事,并将店中的电电扇摔坏。2011年8月31日晚,乐某鸠集被害人盛某与张德某、张从某到“水晶心”推拿店找店内的蜜斯商谈补偿事宜,在该店门口与穆某鸠集的潘某等六人产生打架,被告人潘某积极介入�ǿ�����打架,但未打到乐某和盛某。打架中,盛某被对方此中一人刺中右腿后经急救无效灭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积极介入斗殴,行动已触犯刑法,组成聚众斗殴罪。案发后,被告人潘某主动投案,照实供述犯法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惩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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