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招子文)一位男人低价向小偷收购了几只年夜头龟,自觉得捡了年夜廉价,却不意这类行动触犯了刑律组成了犯法,成果遭到了法令的赏罚。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平易近法院以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判处被告人陈炫祥罚金8000元。
现年23岁的陈炫祥系防城港市防城区一位装修工人。2014年6、7月间,范某某(另案处置)从陈炫祥处探问到年夜头龟的价钱等相干信息后,在7月的一天清晨,窜至被害人宋某某位在防城区扶隆乡的家中,将8只“年夜头龟”和1只“水鱼”盗走。过后,范某某将此中的4只年夜头龟带到陈炫祥的家中出售。陈炫祥明知范某某所售年夜头龟为偷盗所得,但仍与其讨价还价,并以1750元的低价进行收购。
经判定,该4只年夜头龟为鹰嘴龟,属在国度庇护的、有益的或有主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活泼物,判定价钱为3180元。案发后,该4只年夜头龟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宋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炫祥疏忽法律王法公法,明知是他人犯法所得的赃物,为获得好处而�ǿ�����予以收购,其行动已组成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鉴在其归案后能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其收购的年夜头龟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未造成损掉,可以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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