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媛 杨丽娟)男人推着偷来的摩托车在路上行走,不意迎面碰着掉主。2015年6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韩建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千元。
2014年10月2日18时许,被告人韩建窜至一病院保安室旁泊车点,采纳强行推走的手段,将被害人江明停放的摩托车盗走,当奉行一段旅程后,与被害人江明迎面碰上,被害人江明遂与其表�ǿ�����弟等人将被告人韩建节制住。后公安人员赶到案发现场,被害人江明等人将被告人韩建移交给公安人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建以不法据有为目标,携带凶器偷盗他人财物,其行动组成偷盗罪。被告人韩建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身犯偷盗罪的罪过,有率直情节,可以从轻惩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