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万春 王洁帆)怙恃是孩子最好的教员,他们的一言一行,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可这位家长竟当着孩子的面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平易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偷盗案,一审法院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刘清风管束一年零六个�ǿ�����月,并惩罚金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日上午,被告人刘清风带其儿子去江西省宜春市某小学报名,9时许,发现被害人陈某停放在校门口的一辆丰平牌二轮电动车未上锁,起意偷盗,遂提着该车后轮将车奉行至宜春市袁州区老区当局宿舍14栋楼下藏匿。11时许,被告人刘清风前来取车时被蹲守的平易近警和被害人陈某就地抓获,被盗电动车已退回被害人。经判定,该车价值23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清风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偷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清风当庭自愿认罪且属初犯,可酌情从轻惩罚,恰当削减科罚量。被盗电动车已偿还被害人陈某,酌情从轻惩罚。按照被告人刘清风的犯法事实、犯法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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