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锐琼 李家治)俗语说“酒壮怂人胆。”广西桂平市有一奇葩男人醉酒后萌发恶意,青天白日之下竟手持杀猪美金拦车掳掠10元“买酒钱”。近日,桂平市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以犯掳掠罪判处被告人莫细添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5日13时许,被告人莫细添手持一把杀猪美金到桂平市社步镇宁江村官江屯社步至下湾公路路段阻挡过往车辆抢钱,当覃某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颠末该处时,被告人莫细添将覃某的车拦停下来,持美金要挟覃某给钱,覃某被逼给了10元人平易近币莫细添后才能开车分开。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敏捷出警,就地抓获了被告人莫细添,并拘留收禁了杀猪美金一把、人平易近币10元。
就逮后,被告人莫细添向公安机关供述,其在掳掠前喝了很多高度酒,醉酒的他一想到酒喝完后本身没钱买酒,就萌发了持美金掳掠的设法。
法院在审理进程中领会到,被告人莫细添持久酗酒,酒后常常行动变态。�ǿ�����为了查清被告人莫细添在作案时的精力状况和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精力疾病司法判定。经判定,被告人莫细添在作案时精力医学诊断为纯真醉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细添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暴力勒迫的手段,就地劫取他人财物,其行动已触犯刑律,组成掳掠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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